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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更要有政策保障
发布日期: 2022-05-20 字体:【

从实现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出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既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对待,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政策支持。要从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中汲取宝贵经验,合理应用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去。要继续保持和发挥我们的独特政治优势和社会优势,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提高认识。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乃至进一步提升,都是为了能够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终极目标。要深刻认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区域间、城乡间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促进脱贫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不仅经济效益可观,也可以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从而构成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全党、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来。在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巩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护他们的权益,释放他们的潜能,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文化素质、就业技能,充分发挥其首创精神,增强他们参与现代市场活动的能力,使他们保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劳动精神,强化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脱贫之后的发展之路稳定长久。

二是领导机制。我国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依靠两大法宝,其一是党的领导。这是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真谛,是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中国的减贫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指明了方向。其二是举国体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成果真实有效,全社会广泛参与,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合力。

三是工作机制。“十四五”期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纳入乡村振兴框架下统筹实施,构建政府、社会、市场有效协同的新格局,形成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长效机制。既要瞄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农户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避免新贫困现象的发生,同时促进乡村产业、历史文化、人居环境、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全面创新发展,用发展的方法防止返贫,稳定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基础。在全面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基础上,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各级扶贫工作机构职能有序调整到位、形成强大工作动力。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坚定不移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把资源力量、政策举措、工作摆布切实转到乡村振兴上来,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四是外部环境。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客观基础。在“十四五”时期以及谋划2035年远景目标的过程中,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深度发展,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是未来的总基调。与此同时,我国不断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通过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区域间的相对平衡。要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下,充分借助国家改革发展的红利,做好这篇大文章。坚持对外开放,继续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国际减贫合作,做好国际减贫事业倡导者、推动者、贡献者,为建设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五是深化改革。脱贫地区的农村改革工作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要优先处理好脱贫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在做好农村承包地延包工作的基础上,顺应城乡要素互动加强的趋势,引导他们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劳动力要素进城、城市资本要素下乡有机统一。发展壮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解决好“谁来种地”“地怎样种好”的问题,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优化配置集体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在防止返贫的同时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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